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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银川市征集儿童友好城市LOGO及宣传口号

银川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及宣传口号征集活动不重复申报和评选,最终解释权和使用权归银川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银川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或宣传口号征集”字样。手绘作品请将作品邮寄至: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主楼318室(邮编750011),并注明“银川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或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5.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6.参选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7.参选作品需存储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色彩模式为RGB,A4幅面;

(二)

宣传口号要求

000元

1.宣传口号应具有原创性和趣味性,文字凝炼,琅琅上口,既能体现“儿童友好”的特点,又能结合银川市发展实际,适合在各类媒介上宣传、应用和推广;

2.字数合理,原则上宣传口号字数不超过20字。

3.每个个人或组织投稿不超过3条,每条口号单独参与评选。

五、征集程序

000元

1.主办方初审。作品征集结束,由主办方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出作品进入评审环节。

2.专家评审。将组织相关领导、专家、儿童代表组成评审组,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审。

3.结果公示。主办方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

4.银川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及宣传口号征集活动不重复申报和评选,最终解释权和使用权归银川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000元

六、奖项设置

1

logo作品

拟设置采用奖1名,优秀奖2名,入围奖3名,奖金(含税)分别为5000元、1000元,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000元

2

宣传口号

拟设置最佳人气奖1名,优秀奖5名,奖金(含税)分别为1000元、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报名要求

000元

1.投稿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作品。投稿电子邮箱:。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银川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或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手绘作品请将作品邮寄至: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主楼318室(邮编750011),并注明“银川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或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2.参选作品不得留有作者姓名或任何表明身份的标志,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3.所有参选作品应在2022年8月22日18时之前递送至指定地址。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后的任何参选作品。

4.组委会对延期送达,以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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