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评阶段:初选入围作品将在郓城县广播电视台、“郓城发布”公众号、“文明新郓”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主旨标识(logo)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即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5、经评选,获奖作品将在郓城县广播电视台、“郓城发布”公众号、“文明新郓”公众号等媒体公布。7、本次活动解释权归郓城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六、评选办法
初审阶段:投稿截止后,由郓城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稿件进行初审。 复评阶段:初选入围作品将在郓城县广播电视台、“郓城发布”公众号、“文明新郓”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定稿阶段: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对作品作者进行奖励,并将作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5名,每名奖金1000元
八、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主旨标识(logo)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即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
2、应征作品不得抄袭他人相近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3、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4、郓城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享有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所有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5、经评选,获奖作品将在郓城县广播电视台、“郓城发布”公众号、“文明新郓”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6、作品如有类同,以征集方收到的第一件投稿为有效投稿
7、本次活动解释权归郓城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郓城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
2021年6月11日
原创文章,作者:设计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hejiwz.com/?p=3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