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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征集历史建筑保护标识

安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选出3件作品广泛征集公众意见,最终确定入选作品,评选结果将在安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网站正式发布。本次“安康市历史建筑保护标识征集活动”设优秀设计奖3名,其中入选作品奖1名。应征作品均视为安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委托设计作品,其知识产权、著作权、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归安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所有。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所有。

4.投稿方式:电子版投稿请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安康市历史建筑标识+设计人姓名”。文本投稿请提交或邮寄至安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城市建设管理科,电话 18138850759-321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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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安康市标志建筑_安康市标志性东西

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

安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选出3件作品广泛征集公众意见,最终确定入选作品,评选结果将在安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网站正式发布。

安康市标志建筑_安康市标志性东西_

本次“安康市历史建筑保护标识征集活动”设优秀设计奖3名,其中入选作品奖1名。活动主办方将对获奖作品予以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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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_安康市标志建筑_安康市标志性东西

2.应征作品的文字、标志图案和相关内容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应征作品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与征集作品单位无关。

3.应征作品均视为安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委托设计作品,其知识产权、著作权、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归安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所有。

安康市标志性东西__安康市标志建筑

4.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所有。

5.咨询电话: 18138850759-3210169。

安康市标志建筑_安康市标志性东西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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