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民智,全面推动南昌县全域旅游发展,提升南昌县文化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自即日起,南昌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化旅游宣传口号(以下简称“宣传口号”)和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以下简称“logo”)。附: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的征集方案(一)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民智,全面推动南昌县全域旅游发展,提升南昌县文化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自即日起,南昌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化旅游宣传口号(以下简称“宣传口号”)和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以下简称“logo”)。如果你有好“点子”,可在8月10日前向该县投稿。
此次征集的宣传口号要求符合南昌县文化旅游形象定位,主题明确,琅琅上口,利于传播,富有创意及艺术性并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亲和力,具有唯一性,拟定的宣传口号同时要附有创意说明;征集的logo要求设计符合南昌县文化旅游形象定位,可以很好得诠释南昌县文化旅游资源特色,设计美观、韵味传神、辨识度强,需凸显南昌县文化旅游差异化、独特性,不与其他城市雷同。
投稿作品可以电子版方式投稿,电子邮件注明:“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或logo设计姓名+电话”,发送至南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邮箱:;联系人:陶成;电话: 18138850759—85717591。
此次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活动主办方聘请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选出相应的奖项。评选结果将在南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南昌县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公布。
此次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中,“宣传口号”一等奖奖金10000元,形象标识logo一等奖奖金20000元,二等奖各奖5000元,三等奖各奖2000元。
附: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的征集方案
为全面推动南昌县全域旅游发展,提升南昌县文化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以下简称“宣传口号”)和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以下简称“logo”)。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1、口号符合南昌县文化旅游形象定位。
2、主题明确,琅琅上口,利于传播,富有创意及艺术性。
3、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亲和力,具有唯一性。
4、拟定的宣传口号要附有创意说明。
(二)南昌县文化旅游logo:
1、设计符合南昌县文化旅游形象定位。
2、设计可以很好得诠释南昌县文化旅游资源特色。
3、设计美观、韵味传神、辨识度强。
4、设计需凸显南昌县文化旅游差异化、独特性,不与其他城市雷同。
二、征集时间
自征集启事发布之日至8月10日投稿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三、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个人、企业、高校、社会组织等单位和团体均可投稿参加。
四、征集办法
(一)主办方将聘请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选出相应的奖项。
(二)评选结果将在南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南昌县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公布。
五、奖项设置
(一)宣传口号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二)logo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三)奖项说明:
1、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2、由主办方组织进行评选,评选时,如认为参赛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
六、投稿要求
(一)应征作品须注明“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或“南昌县文化旅游logo”字样,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身份证明、详细地址和准确联系方式。
(二)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3兆。设计稿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宣传口号应附有相关阐释(300字以内),说明其创作思路、意图和具体含义(或寓意)。
七、投稿方式
投稿人按要求填写《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logo)设计方案征集表》和《作品及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连同参赛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再上传,文件夹命名处注明:“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或logo设计姓名+电话,发送至南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邮箱:;联系人:陶成,电话: 18138850759—85717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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