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未分类

1万元 江西省大余征集旅游形象标识

1、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大余本土知名旅游、文化艺术专家组成。3、决赛方式:考虑到新冠肺炎的疫情影响,由入围选手制作陈述创作理念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20P,视频格式为MP4),发送至大余县文广新旅局邮箱,我局将邀请全县文旅系统的从业人员现场评选打分。4、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将在”大余文旅“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电话通知作品作者。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所有。

联系人:彭蔚

3、投稿截止日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日止。

评选方法

_江西省旅游标语_江西省旅游形象定位

1、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大余本土知名旅游、文化艺术专家组成。

2、投稿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评选委员会将从所有参赛作品中选取10件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在”大余文旅“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江西省旅游标语__江西省旅游形象定位

3、决赛方式:考虑到新冠肺炎的疫情影响,由入围选手制作陈述创作理念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20P,视频格式为MP4),发送至大余县文广新旅局邮箱,我局将邀请全县文旅系统的从业人员现场评选打分。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最终采用的一等奖作品奖励现金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作品奖励现金3000元,三等奖作品奖励现金1000元(以上奖金均含税)。

4、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将在”大余文旅“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电话通知作品作者。公示3个工作日以后,在无侵权等投诉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兑现所有奖项奖金。

_江西省旅游形象定位_江西省旅游标语

特别说明

1、投稿人需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我局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江西省旅游形象定位__江西省旅游标语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大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拥有入围作品及采用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修改和深化设计的权利,作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3、本次征集我局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

江西省旅游形象定位__江西省旅游标语

4、应征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所有。

_江西省旅游形象定位_江西省旅游标语

原创文章,作者:设计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hejiwz.com/?p=5295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181-3885-0759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295310592@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