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为加大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升核心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新疆“丝绸之路”档案文献展》项目规划,现就征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主题歌曲、标识(logo)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主题歌曲(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标识(logo)
新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为加大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升核心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新疆“丝绸之路”档案文献展》项目规划,现就征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主题歌曲、标识(logo)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主题歌曲
征集内容
主题歌曲的作词、作曲、演唱及MV录制。
征集要求
主题歌曲要充分反映新疆作为古丝绸之路重要通道的人文历史、新时代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独特优势、广阔前景;
主题歌曲风格不限,倡导创新力、感染力、传播力强的音乐表达;
演唱者要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良好公众形象。
主题歌曲先征集歌词,经专家评选确定后再谱曲并提交小样,小样审核通过后完成歌曲成品(wav格式),由被选定的歌词作者集成开展主题歌曲创作全部工作。
(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标识(logo)
logo要准确体现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特色,展示核心区的形象和地位,具有延展性和包容性,适用于平面、立体、自媒体、市场营销等活动。标志需附详细的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
02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03
征集时间
2019年9月16日-2019年12月15日。
04
奖项设置
对经专家评审、社会评选等程序,最终被选定的主题歌曲,奖励人民币 15万元(包含作词、作曲、演唱及MV录制)。
对被选定的标识(logo)设计方案奖励人民币 1万元。
对入围前三名的主题歌曲、标识(logo)颁发作品入围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05
结果公布
评选结果将在中国一带一路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网站公布,并在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举行颁奖仪式。
06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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